山西发文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学习培训

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3-08-08 11:05:28

8月3日,山西省财政厅印发《山西省财政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。《清单》明确要求,大力学习宣传《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律支撑。

《清单》要求,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一“关键少数”,坚持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、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,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。

《清单》强调,扎实落实普法责任清单,举办法治专题培训,将热门常用法律法规和财税法律法规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,调动和激发财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、主动学习的自觉性。督促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相关培训,推动财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
针对会计、资产评估、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行业相关从业人员,加强财政政策解读,树立诚信经营、依法办事的观念,努力提升相关行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法治素养。

以下为清单原文

山西省财政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

一、普法内容

(一)共性普法内容

1.《宪法》《民法典》《国家安全法》《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反间谍法》《信访工作条例》《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

2.习近平法治思想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《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》等党内法规。

(二)个性普法内容

1.财税法律法规

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,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、各单行税法等法律法规、制度;适应加强财会监督的需要,大力宣传《会计法》《注册会计师法》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财政法律制度,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。

2.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

为适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,大力宣传《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》等有关平等保护、公平竞争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、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。

3.与推动高质量发展、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

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需要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大力学习宣传《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律支撑。

二、普法对象

(一)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

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一“关键少数”,坚持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、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,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。

(二)财政干部学法用法

扎实落实普法责任清单,举办法治专题培训,将热门常用法律法规和财税法律法规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,调动和激发财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、主动学习的自觉性。督促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相关培训,推动财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
(三)财政相关行业人员学法用法

针对会计、资产评估、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行业相关从业人员,加强财政政策解读,树立诚信经营、依法办事的观念,努力提升相关行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法治素养。

三、普法目标

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,公民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、认同度提升。财政领域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显著改善。

四、普法举措

(一)提高意识,坚持全过程普法

要将法治意识融入立法、执法各环节、全方位。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,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、听证会、论证会等形式提升公众参与度,拓展意见来源渠道,增强社会公众对政策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,加强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,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。(责任单位:综合处、法规税政处、预算处、省直预算处、会计处、政府采购管理处、监督内审评价局;完成时间:2023年12月31日)

(二)创新方式,落实普法责任制

积极开展涉及营商环境、涉产权保护的制度文件清理,建设平等保护、公平竞争、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。及时维护好我厅门户网站首页“制度文件”专栏,方便财政干部学法、用法,助力营商环境优化。创新普法方式,在用好宣传展板、电子屏幕、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基础上,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,以群众视角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,使普法更接地气,更为群众喜闻乐见。(责任单位:综合处、法规税政处、预算处、省直预算处、会计处、政府采购管理处、监督内审评价局;完成时间:2023年12月31日)

(三)精准培训,实现高质量普法

多层次、全方位摸清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及守法用法情况,深入开展分析研判。明确培训对象,包括负责行政执法、行政执法监督的所有在职公务员。精选培训内容,结合我厅“一月一培训”制度,就与财政法治建设关系紧密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、合法性审核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内容开展全方位培训,提升全厅干部的法治素养和能力。(责任单位:法规税政处、人事教育处、机关党委;完成时间:2023年12月31日)

五、责任领导

省财政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蔡江泽。

山西省财政厅

2023年8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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